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公寓水电资源管理,倡导节约环保理念,规范学生用水用电行为,保障学生基本生活需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校内所有学生公寓的水电使用管理,涵盖南、北、西区学生宿舍和实习生公寓。
第三条 管理原则
1.定额使用:按宿舍人数核定水电基础用量,实行“定量免费、超量付费”。
2.节约优先: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杜绝浪费。
3.安全规范:严禁违规用电行为,保障宿舍安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后勤服务管理处职责:
1.核定水电定额标准,安装智能计量设备。
2.定期检修水电设施,保障正常运行。
3.公示水电用量数据,受理学生查询与申诉。
第五条 学生工作处职责:
1.组织节水节电宣传教育,纳入学生综合考评。
2.监督学生遵守管理制度,查处违规行为。
第六条 财务处职责:
1.核定超定额水电收费标准,收取超额费用。
2.管理水电费收支,定期公示费用使用情况。
第三章 定额标准与实施
第七条 水电定额核定
1.电量:按宿舍人数核定基础额度(6人间,每月120度)。
2.水量:按宿舍人数核定基础额度(6人间,每月18吨)。
3 根据季节或特殊需求(如空调使用季),可动态调整额度,提前公示。
第八条 超额收费规则
1.超额部分按绵阳市居民水电单价收费,费用由宿舍成员协商支付。
2.学生可通过校园一卡通或线上平台缴纳超额费用。
第九条 节约奖励机制
1.连续一学期未超定额的宿舍,授予“节能标兵宿舍”称号,并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2.节约额度可累计至次月使用,或兑换生活用品。
第四章 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锅、电暖器等)。
2.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改装电路或破坏计量设备。
3.严禁无人状态下长时间开启空调、照明等设备。
第十一条 违规处理
1.初次违规:没收违规电器,通报批评,扣除宿舍集体评优资格。
2.屡次违规:取消年度评奖评优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 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章 监督与申诉
第十二条 学生可通过远程智能水、电系统实时查询宿舍水电用量。
第十三条 对用量数据或收费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后勤服务管理处能源维修中心提交复核申请。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监督电话与邮箱,接受学生投诉与建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后勤服务管理处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定期修订。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