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的正常有序,科学、迅速、 有效处理停水、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因停水、停电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因校内、外自来水管网、电网检修,设备设施故障或意外情况导致的停水、停电事件。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停水、停电应急处理工作组。应急处理工作组由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后勤服务管理处处长和学生工作部部长担任副组长,成员为行政办公室、校团委、教务处、武装保卫处和各学院负责人。所有成员应在应急处理工作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处理工作组的主要职责:统一指挥、督查、协调校内各单位对停水、停电事件应急处理和事故抢险等工作; 及时向校主要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及处理情况。
3.应急处理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管理处。
三、应急处置
(一)停水
1.计划性停水
(1)后勤服务管理处在接到或收集到水务集团的停水通知后,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向教务处和学生工作部负责人通报停水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发出通知。后勤服务管理处负责在学生宿舍及时公布停水通知,学生工作部负责通知所有辅导员,教务处负责对课程安排进行调整。
后勤服务管理处安排的校内计划停水,需提前一日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学院) 。
(2)各部门(学院)接通知后应根据停水相关信息及时关闭所属部门和所在区城的用水设备设施、龙头,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3)后勤服务管理处和学生工作部接通知后须立即安排、督促食堂和学生用盛水器具、生活水箱、开水箱和浴室水箱蓄满水备用。
(4)恢复供水后后勤管理处须及时安排,带领水电工巡查全校供、用水设备设施,及时处理意外情况,防止“跑、冒、滴、漏”发生。
2.突发性停水
(1)全校师生员工发现或收到突发性停水的信息后,须在第一时间向后勤服务管理处汇报。
(2)后勤服务管理处须立即排查停水来自校内还是来自校外,同时须了解、查明事故原因、地点和恢复供水时间,并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处理工作组组长汇报。
(3)若系校内原因引发停水,后勤服务管理处须立即组织抢修,并及时向应急处理工作组汇报抢修进展。
(4)若停水时间超过24小时,应急处理工作组应及时向校主要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根据指示精神做好饮用水和生活用水调配,学生工作部等相关部门须做好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
(5)其它处理程序同“计划性停水”(1)—(4)条。
(二)停电
1.计划性停电
(1)后勤服务管理处在接到或收集到供电局的停电信息后,后勤服务管理处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电话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同时向 教务处负责人和学生工作部负责人通报停电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发出通知并告知食堂。停电时间超过8小时的同时要在各栋学生宿舍张贴书面通知(后勤服务管理处安排的校内计划停电,须提前一天通知) 。
(2)各部门接通知后,应根据停电相关信息及时关闭所属部门和所在区域的用电设备设施,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3)恢复供电后后勤服务管理处须及时安排,带领值班电工巡查全校供、用电设备设施,合闸送电,及时处理意外情况。
(4)计划性停电时间涵盖夜间的(夏季超过19时、其它季节超过18时),应急处理工作组应及时通知值班校领导、学生工作部和武装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和武装保卫处应及时组织人力在公寓楼值班和维护秩序,确保学生安全、稳定,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学生工作部应紧急购置手电筒等照明工具(严禁使用带有明火的照明工具)。
(5)当室内气温超过30度,计划性停电时间涵盖夜间且超过3个小时以上的,应急处理工作组须第一时间向校主要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并启动现场指挥机制,指挥安排停电通知、备用照明、公寓值班、人员疏导、安全巡逻等工作,确保学生夜间安全稳定。
(6)计划性停电时间影响到食堂备餐,后勤服务管理处须提前安排做好准备及保障。
2、突发性停电
(1)全院师生员工发现或收到突发性停电的信息后,须在第一时间报后勤服务管理处。
(2)后勤服务管理处须立即排查停电来自校内还是来自校外,同时须了解、查明事故原因、地点和恢复供电时间,并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处理工作组汇报,并在校内发布通知。
(3)若系校内原因引发停电,后勤服务管理处须立即组织抢修,并及时向应急处理工作组汇报抢修进展。
(4)突发性停电因时间过长,影响到食堂备餐,后勤服务管理处须安排食堂启用发电机备餐、校外调运开水等措施保障生活供应。
(5)其它处理程序同“计划性停电”(1)—(5)条。
四、附则
1、本预案由后勤管理处制定并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