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内务检查评比细则
时间: 2024-07-24 10:23      点击: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场所之一,宿舍内务状况关系学生的身心健康,反映了学生的精神风貌。保持良好的内务卫生秩序是每位住宿学生的义务和责任,为了给同学们创造一个整洁、有序、安全的宿舍环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整体要求

宿舍整洁、卫生、无异味,整体布局大方、有文化氛围,室友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学生公寓安全应符合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二、评比办法

1.学生公寓一级网格员队伍会同二级、三级网格员对本楼栋开展寝室内务卫生、行为习惯、室风建设的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网格化管理队伍按照评比标准对本楼栋各寝室进行打分,并如实登记在册。

2.每次检查结束后,一级网格员将检查结果报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存档,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管理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3.该检查结果将作为学生文明寝室评选等活动评优评先以及相关违纪处分的依据,如学生在获评本年度文明寝室后出现学生公寓违纪违规现象,将依规取消该次获评奖项。

三、评比标准

(一)内务卫生(总分100分,实行打分制)

1.地面(25分):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果皮纸屑等着杂物(15分),卫生无死角(5分),垃圾桶摆放规范,垃圾及时处理,不超过垃圾桶的一半(5分)。

2.床铺(20分):床单、被罩平整(5分),蚊帐向两边挂起(3分),被褥叠放规范、整齐、方向统一(5分),床上物品摆放整齐(5分),无衣物等随意悬挂在床沿周围(2分)。

3.物品摆放(35分):桌面物品摆放整齐干净,东西最好放在柜子里(5分),凳子干净,摆放整齐(5分);洗漱台、水槽干净(5分),洗脸盆、水瓶、桶、杯子、牙具、毛巾摆放规范统一整齐(各2分,共12分),鞋子摆放整齐成一线(4分),行李箱集中放置摆放整齐成一线(4分)。

4.墙壁、柜子(15分):顶棚、灯等无蜘蛛网,无吊灰(3分),柜子、墙壁及瓷砖干净无污迹(4分),无破坏柜子、墙壁现象,无乱贴、乱画、乱钉、乱挂现象(8分)。

5.门窗(5分):门、窗、玻璃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无裱纸。

(二)行为习惯(起评分100分,实行扣分制)

1.学生在寝室内吸烟、酗酒、赌博及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活动,每次扣5分;

2.学生在寝室内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违规电器,每次扣10分;

3.私拉乱接电线,从空调插座等处私自转接电线,将电排插座放在床上使用等,每次扣10分;

4.学生离开寝室不断电,将手机、台灯、插座等设备长时间处于未断电且无人看管的状态,每次扣10分;

5.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蜡烛等明火,在阳台或楼道内焚烧书本、信件等杂物,每次扣10分;

6.在公寓内放置管制刀具等,每次扣5分;

7.晚上按时归寝,无正当理由缺席一人扣2分;

8.休息时间在寝室或走道上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每次扣5分;

9.男女生互串寝室,每次扣5分;

10.向寝室外走道丢弃垃圾等物品,每次扣5分;

11.在公寓内无证经商,每次扣5分;

12.将自行车等大型物品放置在通道或寝室外,每次扣5分;

13.未将电瓶车停放到指定停放位置,每次扣5分;

14.私自动用和损坏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每次扣10分;

15.向走廊、阳台、窗外抛杂物,每次扣5分;

16.破坏宿舍公共设施除按规定自行赔偿外,每次扣10分。

(三)室风建设(总分100分,实行打分制)

1.寝室整体布局规范、温馨、大方,有文化氛围(40分);

2.寝室同学互助互爱,寝室整体风气向上、和谐(30分);

3.寝室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安排寝室卫生轮流值日,负责确保值日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寝室内务整理安排及监督等事务(20分);

4.值日生认真履行职责,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学生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督促本宿舍同学整理个人卫生,按规定摆放物品(10分)。

四、工作要求

1.建立内务检查周通报制度,后勤服务管理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收集各网格统计信息后进行汇总,在下一周的周二前对上周检查内务卫生较差(得分在60分以下)、存在违禁物品、其它违规现象的寝室以及晚归学生进行通报,该通报呈报分管学工、后勤、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并抄送学生处、党委保卫部以及各学院。

2.各级网格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照检查标准如实、公平公正地对学生寝室内务情况进行评分。各寝室学生要积极配合网格化管理队伍的检查工作,不得有无理抗拒的现象,如出现则依照我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对检查出的管制刀具,应当依法予以收缴由学校党委保卫部统一处置。

4.对检查出的大功率电器,由网格化管理检查队伍立即做好登记,开具《违章电器凭证》(一式两份,一份张贴在违章物品上,一份由学生留存),当场予以扣留。违章电器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代为保管,并于每学期末放假前一周归还给学生,学生凭《违章电器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一卡通、学生证、身份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认领。逾期不领回的,由后勤服务管理处会同党委保卫部定期统一处置。

5.对违反我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学生,依照我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如一学期发现三次同类违纪违规现象,按违纪处分办法加重处理。因违纪违规引起严重后果者,视情节给予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由此,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五、附则

1.本细则由后勤服务管理处负责解释。

2.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文明寝室评比细则》《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卫生寝室评比细则》同时废止。

 

附件:1.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寝室内务检查情况通报

         2.违章电器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