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时间: 2023-04-28 15:35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把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面提高学校科学应对、高效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运行机制,强化应急准备,有效预防、主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科学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四川省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要求,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内,发生在食物(食品)采购、仓储、生产加工、流通出售、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五、事件分级

按照危害程度将食品安全事件分为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见附录1。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是指该事件符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标准但危害程度未达到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标准的事件。

六、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把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师生伤亡和健康损害。

(2)预防为主,防治并重。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苗头,防患于未然。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快速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4)依法处置,协同配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第二章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市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我校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负责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成  员:后勤服务管理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宣传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武装保卫处、纪检监察审计处、各学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后勤服务管理处,后勤服务管理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各项日常工作任务。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新闻宣传组、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维护稳定组等专项工作组。主要职责包括:

(1)综合协调组。由党委办公室牵头,会同后勤服务管理处、行政办公室、宣传部等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全面协调,实时记录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按要求主动、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报送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分析事件进展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其他各应急行动组、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新闻宣传组。由宣传部牵头,会同后勤服务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团委等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起草新闻稿和公告等,开展新闻报道,指定新闻发言人分阶段发布新闻,统筹协调第一时间发布基本信息等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事件调查组。由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后勤服务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参与。负责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调查事件发生原因,评估事件影响,查清管理责任,提出追责问责建议名单及人员责任事实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4)危害控制组。由后勤服务管理处牵头,会同学生工作部、团委、卫生所、校医院等部门,配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封存涉事学校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对有关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问题食品污染区域和病害可能传播的区域实施消毒、防疫,防止危害蔓延扩大。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5)医疗救治组。由校医院牵头,会同卫生所、学生工作部、团委和人事处等部门,负责组织和配合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制定救治方案,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6)维护稳定组。由行政办公室牵头,会同宣传部、武装保卫处、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团委等部门,负责维持校园正常秩序,开展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做好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服务、人员安置、补偿、赔偿及保险理赔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学校各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 运行机制 

一、风险监测与预警

学校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件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以后勤管理处为中心,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和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学校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体系,按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报告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二、信息报告与通报

1.报告要求和时限

各部门要强化首报、续报、终报责任意识,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效性、准确性,加强信息通报和共享。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发现涉校食品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损害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市教体局或市场监管局部门进行初次报告,并报市政府。初次报告以电话报告为主,并及时进行书面补报。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每天向市教体局或市场监管局部门书面报告事件进展情况并逐级上报。在突发事件处置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完成终报。

2.报告内容

学校报告疑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当尽量全面准确。初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应包括信息来源和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当前状况、危害程度、先期处置等信息;根据事件应对情况可进行多次续报,内容主要包括事件进展、发展趋势、后续应对措施、调查详情、原因分析等信息;终报应包括事件概况、调查处理过程、事件性质、事件责任认定、追溯或处置结果、整改措施和效果评价等。

三、先期处置

学校发生疑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现场教职员工应立即上报学校,启动应急预案,由学校根据情况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减轻危害:

(1)开展应急救援,组织救治患者,做好安抚工作。

(2)停止供应可疑食物并做好临时餐食供应保障。学校应报告向市教体局或市场监管局部门并逐级上报,督促可疑食物(食材)供应企业(单位),暂停向其他学校供应食物(食材)。

(3)保护和控制现场,封存可能导致食物安全事故的剩余食物及原料、留样食品,或追回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封存工具、设备和现场;保留排泄物等相关物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从业人员不得离开。

(4)组织对有潜在风险的共同进餐师生进行留观。

(5)稳控相关责任人员。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挥下,按照食品安全事件分级开展相应应急工作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2.响应措施

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除采取先期处置各项措施外,还应当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医疗救治。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迅速通知医疗机构,按照市政府应急处置机构要求,配合卫生健康和医疗构组织对患者进行救治并持续跟踪治疗进展情况。

(2)证据留存。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封存涉事相关场所,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食品和原料及可能被污染的食品相关产品,封存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用具、设施设备,防止危害扩大或证据灭失。

(3)调查取证。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取证工作及事件调查,依法控制相关责任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4)清理现场。取证工作完成后,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场所、工用具、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工作,清理涉事食品和原料,进行卫生处理。

(5)沟通维稳。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伤亡人员家长、家属

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维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6)研判整改。分析评估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应急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建议。

3. 涉国(境)外事件处置

如事件涉国(境)外(含港澳),由市教体局配合市委外事办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如事件涉台,由市教体局配合市委台办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后期处置

1. 善后处置

学校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妥善安置、慰问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积极协调保险机构开展保险受理和理赔工作。

2.责任追究

对造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以及在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未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进行报告、处置或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部门和人员,要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3. 总结评估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件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 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学校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规范应急队伍管理,提高食品安全应急队伍突发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二、信息保障

学校设立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监督员、志愿者等的作用,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三、经费保障

学校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经费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足额并及时到位。

四、宣教培训

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食堂从业人员及广大师生员工开展食品安全应急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其掌握食品安全应急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堂管理及从业人员的应急责任意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加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培训和学习。

第五章 预案管理

一、预案编制

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应与保持一致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应与《四川省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保持一致。

二、应急演练

学校每2年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演练形式采取桌面推演和实际演练的方式进行,并对演练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三、预案修订

当涉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有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演练和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时,将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