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高校水电设施管理,保障校园水电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预防水电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后勤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校内供水、供电系统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隐患整改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全体师生员工及校内相关单位应配合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后勤服务管理处职责
1.负责制定水电巡查计划,统筹管理全校水电设施的安全运行。
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水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及整改。
3.监督巡查工作组履职情况,协调处理重大安全隐患。
第四条 巡查工作组职责
1.由后勤服务管理处牵头组建,成员包括水电技术人员、安全管理员及相关岗位人员。
2.负责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及季节性检查,记录并上报问题。
3.对违规用水用电行为进行制止、取证及通报。
第五条 其他部门职责
校内各单位需配合巡查工作,及时整改反馈问题,落实水电安全责任。
第三章 巡查内容与要求
第六条 巡查内容
1.供水系统:检查水泵房、蓄水池、管道、阀门等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漏水、锈蚀、堵塞等问题。
2.供电系统:检查配电房、变压器、电缆线路、电表箱等设备运行状态,排查线路老化、超负荷用电等隐患。
3.违规行为:查处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擅自改装水电设施等行为。
4.安全隐患:排查消防通道水电设备遮挡、应急照明故障、水电设施周边堆放易燃物等风险。
5.节能管理:检查公共区域是否存在“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推动节能措施落实。
第七条 巡查频率
1.日常巡:每周至少一次,覆盖教学楼、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区域。
2.专项检查:每月开展一次全校性水电安全大检查。
3.季节性检查:汛期、冬季等特殊时段加强排水系统、供暖设备的专项巡查。
4.临时巡查:遇极端天气、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后,立即组织针对性检查。
第四章 工作流程
第八条 巡查记录与报告
1.巡查人员须填写设施巡查记录表,详细记录问题点位、隐患描述及现场照片。
2.发现重大隐患(如配电房漏电、水管爆裂等)须立即上报后勤服务管理处,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九条 问题整改与反馈
1.一般问题(如灯具损坏、水管渗漏)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2.复杂问题(如线路改造、设备更换)由后勤服务管理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3.整改完成后,责任部门需提交整改报告,由巡查组复查验收。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条 考核机制
1.后勤服务管理处定期对巡查工作质量、问题整改率等进行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
2.对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奖惩措施
1.奖励:对发现重大隐患或提出有效节能建议的个人或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及物质奖励。
2.处罚:对违规用水用电、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按学校规定扣罚目标考核分,并在年终绩效中体现。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后勤服务管理处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